上一页|1|
/1页

主题:7月起九江医保定点药店更加规范便民

发表于2012-06-18
今年7月1日起,江西省将加大对医保定点药店的管理规范,各市区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和非医保用药用不同颜色标签区分。每1万户籍人口设1家定点零售药店,品种不少于1000种,其他定点零售药店不少于700种。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参保人群分布情况,按照每1万户籍人口设1家定点零售药店或控制在零售药店总量的35%以内的原则规定,我市已有47家医保定点药店符合省局要求。
发表于2012-06-18
颜色标签区分医保用药

根据文件规定,“从7月1日开始,我市47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将必须有颜色鲜明的标记或分设专柜,用以区分医保用药及非医保用药。”市人保局医疗科副科长李毅介绍说,设立并张贴医疗保险药品配药流程图配售药品时应认真核对参保人员“人、证、卡”是否相符,不相符者不予售配药。同时,医保定点药店一定要设置夜间售药窗口,提供24小时购配药服务。

发表于2012-06-18
根据省局要求,市区内医保定点药店必须具有保证及时供应基本医疗用药的能力,确保医疗保险常用药品的供应。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药品品种(不含中药饮片)须达到规定数量(市区定点零售药店不少于1000种,其他定点零售药店不少于700种),其中《江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不少于药品总量的85%。另外,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具有执业药师,定点连锁门店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西(中)药学技术人员,并保证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其他营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发表于2012-06-18
更加规范便民!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