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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九江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60877万元,此前提前下达30253万元。
近,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九江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60877万元,此前提前下达30253万元。全年共安排指标91130万元,占全省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5904万元的15.82%。
此项资金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要求各地实行专项管理,按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完成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同时,要求各地做好绩效监控工作,首次从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五个方面设定了绩效指标,细分指标达十项,其中涉及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棚户区改造被拆迁居民满意度各一项,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以后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制定调整相关政策及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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