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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定了!江西这些情形业主可拒缴物业费!还有不少钱可向物业要

来源:房天下 2018-04-09 09:08:00

[摘要] 国务院总理日前签署第69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 法规的决定》,对18部 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5部 法规予以废止,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大!喜!讯!

大江哥得到消息

国务院发布了新的《物业管理条例》

条例中明确提到

8种物业费可以不用交了!

这意味着

一年下来 少也能省个千把来块!

不知道就亏大了!

赶紧跟着大江哥一起来看看把!

国务院总理日前签署第69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 法规的决定》,对18部 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5部 法规予以废止,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出部分修改,涉及4个条款的修改,删除1个条文,删去的条文为第五十九条。

对第二十四条作出修改,删去条文中的“具有相应资质的”。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务院建设 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第六十条改为第五十九条,删去其中的“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条,删去其中的“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同时,对其中其他条文的序号作了相应调整。

以下8种情况可以拒缴物业管理费

一、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放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二、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三、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 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四、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五、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六、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七、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八、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新《物业管理条例》还指出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交物业费您就满足了?

大江哥告诉您

部分情况下

物业还需要“倒找钱”!

去年江苏苏州 区的业主就很开心:

小区业委会发大,

606户人家总共领到了24万元现金

并且,还是由业委会成员

挨家挨户把这个大送到居民手中

原来,该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签订了协议

从他们那里争取到了小区的公共。

而公共这笔钱

其实咱们每一家都有份!

先来说说

啥叫公共

请问,你们家小区的电梯里

是不是这样的

是不是这样的

是不是这样的

列举的这些公共设施上,

都是有广告的!

当然,这些广告不是白贴的

都是要收费

还有呢,比如:

这些项目,收钱的虽然是物业

但是,物业只是代为管理

这些钱都归业主 !

也许有亲会说:

我从来没有得到这笔钱啊!

那建议您赶紧去问问小区的业委会

甚至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权!

还可以争取公共!

您GET到了重点吗?

快扩散!点个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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