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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起!九江购房资格用承诺书取代,住房限购流程有变更!

来源:掌中九江 2018-04-08 20:43:00

[摘要] 《九江市人民 办公厅关于在我 城区实行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九府厅函[2017]58号)中的《九江市购房资格确认表》用《承诺书》取代,同时将住房限购流程进行变更,从4月10日开始执行。

4月8日,掌中九江记者从本市房产交易管理处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17]57号)的文件中“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的要求,结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工作的实际,让群众购房更便利,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九江市人民 办公厅关于在我 城区实行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九府厅函[2017]58号)中的《九江市购房资格确认表》用《承诺书》取代,同时将住房限购流程进行变更,从4月10日开始执行

具体通告如下:↓↓↓

一、商品房的购房流程

1、购房人(即承诺人)到楼盘看房;

2、开发企业售楼工作人员介绍限购政策,出示《通知》及《关于在 城区保障首套住房继续实行住房限购政策的通告》( 以下简称:通告)等文件,并告知在限购区域内购房需签《承诺书》,购房人(即承诺人) 仔细阅读和充分了解《通知》、《通告》等文件内容;

3、购房人(即承诺人)在交定金和房款前,签署《承诺书》,提交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 薄复印件;

4、开发企业工作人员拿《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承诺书》、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 薄复印件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窗口办理合同备案;

5、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工作人员通过房地产网信息系统进行事中事后 。

二、通过房产中介公司的购房流程

1、购房人(即买方、承诺人)到市场上看二手住房;

2、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介绍限购政策,出示《通知》及《通告》等文件,并告知在限购区域为购房需签《承诺书》,购房人(即承诺人)仔细阅读和充分了解《通知》、《通告》等文件内容;

3、购房人(即买方、承诺人)在交定金和房款前,答署《承诺书》;

4、购房人签署《承诺书》后,提交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 薄的复印件,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窗口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

5、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工作人员通过房地产系统进行事中事后 。

三、自主买卖二手房的购房流程

1、购房人(即买方)和卖方充分了解二手住房情况;

2、购房人( 即买方)到九江市房产交易大楼,市房产交易管理处设置的咨询台咨询购房政策,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限购政策,出示《通知》及《通告》等文件,并告知在限购区域内购房需签《承诺书》,购房人(即承诺人)仔细阅读和充分了解《通知》、《通告》等文件内容;

3、购房人签署《承诺书》后,提交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 簿的复印件,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窗口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

4.、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工作人员通过房地产系统进行事中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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