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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主未按揭,遭开发商索赔10余万,你怎么看?

发表于2012-05-10

最近,因开发商降价销售,各城市的“房闹”又此起彼伏。继杭州“金都·夏宫”部分购房者以“撤回按揭贷款申请”为筹码,要求在他们买房后降价的开发商退房、换房、赔偿之后,宁波镇海区“拉菲庄园”也遭遇类似状况,数十名购房者已逾期数月未办妥按揭。与很多开发商遇此类情况时因担心品牌形象受损而选择协商不同的是,宁波镇海维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将其中3户告上法庭,要求判令按购房合同办妥按揭,每户赔偿10余万元违约金。

发表于2012-05-10
维科房产人士表示:他们去年就打电话催促华武等办好按揭,今年1月还发告知函,2月又两次发律师函,均未果。今年3月,公司起诉,要求履行合同,办妥按揭,并支付16.4万元的违约金。
发表于2012-05-10
对此,被告业主(华武)表示:签购房合同时就按合同约定,向银行提出房贷申请,“当时,银行说申请资料已交齐,让等通知,没想到等到的是法院传票。”他与另两户成为被告的购房者未办妥按揭,并不是因房价下跌或要求退房、赔偿。他们去年9月申请房贷时,建筑尚未结顶,没达到银行放款条件。而银行直到今年3月左右才通知:他的单身证明过期,要补办。
发表于2012-05-10

开发商则认为:房屋结顶是银行向开发商划款的条件,与业主办按揭无关,业主只需提供完整、有效资料即可。对华武等被告是否提出过退房、赔偿等要求,维科房产人士则不置可否。

发表于2012-05-10
承办该案的法官则表示:通过向银行调查发现,华武等3人确在去年9月申请房贷,但均未交齐资料。如华武的单身证明、家庭成员证明等存在问题,多次催促,仍未交齐。

发表于2012-05-10
对于此类事件,你怎么看?是开发商、银行过于强势,还是被告业主理亏,亦或是·····来各抒己见,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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